8月1日上午,东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唐某明涉嫌犯受贿罪、职务侵占罪一案,市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、华侨经济区、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共120余人旁听庭审。
公诉机关指控认为:被告人唐某明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占村集体资金589.06万元,数额巨大;被告人唐某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土地转包、工程项目承包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2万元,数额巨大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职务侵占罪、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唐某明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,应当数罪并罚。
庭审过程中,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法庭调查,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。庭审现场秩序井然,旁听人员严肃认真,直观见证刑事案件审理现场,“零距离”感受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。该案将择期宣判。
此次庭审旁听活动,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“法治教育课”,让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、知敬畏。东方法院将持续用好违法犯罪典型案例,联合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庭审旁听活动,以案释法、以案明纪,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,守好廉洁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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